假球、假案、假新聞

※ [本文轉錄自 Bears 看板]


作者: MikaHakkinen (Penny Hardaway) 看板: Bears

標題: [轉錄] 假球、假案、假新聞

時間: Fri Jul 29 15:13:55 2005


假球、假案、假新聞

CharlieL @ ptt.cc


本文發表於 PTT 實業坊 Baseball 版及 media-chaos 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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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棒再度爆發賭博放水案件。部份球員疑似收受賄賂或脅迫,以打「假球」的方式操弄比賽。消息一出,最難過的,應該是眾多熱愛

棒球的台灣民眾了。在一片檢討職棒環境、聯盟體制、球隊管理等方向的呼聲中,職棒聯盟已經用最嚴厲的方式,對涉案的球員做出

了處份。正如許多國家,以及當年「黑鷹事件」的先例,疑似涉案的球員,受到了終身永不錄用的禁賽處份。


大致上聯盟的論點是這樣的:球員做錯了事,打了假球,必須承擔責任,縱然大環境千錯萬錯,就算球團沒有盡到保護球員人身免於

恐懼的責任,就算球員是這個黑道橫行的社會的「代罪羔羊」,該受的處份還還是要受。因為他們辜負了廣大球迷的期待。


身為球迷,我們可以理解這樣的論點,也支持聯盟必要的處份。當然,我們希望能持續的要求聯盟、球團、檢警,給我們的球員更好

的保障,給我們的球員更好的管理,不要讓這樣的事,每數年就讓我們傷心一次,不過,把打假球這件事拿到其他的領域,觀察到的

現象就讓我們無法理解了。


首先先來看看「假案」這個領域,假案就是,這個案子明明在辦,可是也搞不清楚到底在辦什麼東西,一會兒說要大大的辦,一會兒

又說要「警告性辦案」。警告性辦案是個很奇怪的名詞,我個人的解釋是:「警告性辦案」就是「選擇性辦案」,「選擇性辦案」就

是「合法吃案」,「合法吃案」,那不就是說現在辦的這些東西,其實就是個假案嗎?目前看起來的做法是:抓幾個球員警告一下,

這些人是名副其實的「代罪羔羊」,真正大尾的,可能不能抓,也可能沒抓到,或者認為他們在「警告」後會改邪歸正……真案假辦,目前看起來,倒也辦得有模有樣。辦這種假案有個好處,大概不會有什麼警察,因為辦「假案」,被終身永不錄用的。風險當然是有一些的,如果這個案辦得太假,過不了多久又來個類似的案子,那警方就顏面無光了--顏面無光,頂多就是被一些記者寫幾篇文章或社論批評一下而已,不會永不錄用的!


真要比的話,假球和假案都不是最厲害的。最厲害的,是報假新聞。


假新聞是這樣的,記者沒有盡力採訪事實,沒有專業常識,用一些聽說和猜測,就寫出一篇新聞了。一群連哪個球員叫什麼名字都搞

不懂的記者,突然都變成了專家,隨便一個四壞球、一個失誤、甚至連球員帶的一個手環,瞬間都變成了放水的證據每家媒體影射的

球員,加起來都差不多是一整個聯盟了,這不叫「看到黑影就開槍」,是不管白光黑影,白的也可以說成黑的,反正新聞寫得出來能

交稿就好。


台灣的假新聞之所以厲害,是因為不用負責任,從來也沒聽過哪個記者因為假新聞而終身永不錄用的,好像也沒什麼報社因為報假新

聞而顏面無光的。記者們永遠都是可憐的說:這是大環境的責任,讀者愛看這樣的新聞,所以他們只好寫這樣的新聞來提高收視率。

這句話比起打假球來,實在是有點似是而非的味道,假球不就也是因為某些人--組頭和賭徒--喜歡看,球員才會這麼樣打嗎?記者們

又說了:我們是為了職棒大環境好,想要提出良心的警告。這下和辦假案的警察們,實在是難分軒輊……唯一的差別是:記者們報假新聞,好像連「顏面無光」都沒感覺了。如果有人敢批評,或是司法單位敢偵辦,記者們就幫他們戴上「妨礙新聞自由」的大帽子,反正記者永遠是對的,為了「閱聽人的權益」,他們怎麼可能會犯錯呢?


打假球的球員永不錄用,辦假案的警察顏面無光,只有報假新聞的記者,走路有風……台灣職棒的最大亂源,可能不是打假球的球員、不是辦假案的警察,而是天天寫假新聞給我們看的記者。受害的,永遠只有球迷,可憐的「閱聽人」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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